赠孟浩然
李白
吾爱孟夫子,风流天下闻。
红颜弃轩冕,白首卧松云。
醉月频中圣,迷花不事君。
高山安可仰,徒此揖清芬。
【诗人名片】
李白(701—762)
字号:字太白,号青莲居士,又号“谪仙人”
籍贯:祖籍陇西成纪(现甘肃省秦安县陇城)
作品风格:豪迈纵逸
诗人小传:
李白(701年~762年),字太白,号青莲居士,一说出生于剑南道之绵州(今四川绵阳江油市青莲乡),一说生于西域碎叶城(今吉尔吉斯斯坦托克马克),五岁时随父迁居绵州,他是中国古代最伟大的诗人之一,也是唐朝最富盛名的浪漫主义大诗人,人称“诗仙”。
李白二十五岁时只身出蜀,漫游各地,曾多次写诗干谒权贵,但未得回应。直至天宝元年(742年),他才因道士吴筠的推荐,被唐玄宗召至长安,供奉翰林,其文章风采名动天下,也深受唐玄宗的喜爱。但玄宗只是待其为文学弄臣,这使志向高远的李白深感痛苦,再加上权贵的谗言,他在京仅三年即弃官而去,继续漫游生涯。安史之乱爆发后,李白投入永王李璘幕府,想要为国效力,但李璘旋因与唐肃宗争位而败死,李白受到牵连,被流放夜郎(在今天贵州境内),途中遇赦,投奔族叔、当涂县令李阳冰,不久去世。
李白为人洒脱不羁,傲视权贵,他的诗歌也鲜明地反映了个性,带有强烈的主观色彩,形式多变、种类浩繁,想象奇特、气概豪迈、情绪激昂,开创了唐诗一大高峰。从艺术成就来说,他的乐府、歌行及绝句成就最高。其歌行完全打破传统诗歌创作的一切固有模式,空无依傍,笔法多端,达到了任意随性而变幻莫测、摇曳多姿的神奇境界。其绝句自然明快,飘逸潇洒,能以简洁明快的语言以表达无尽情思。贺之章初见即赞其为“谪仙人”,杜甫写诗称其“笔落惊风雨,诗成泣鬼神”,唐诗的高峰向来“李、杜(甫)、白(居易)”并称,李白占其魁首。
【李白·赠孟浩然注释】
风流:风流一词有多义,这里是指才华出众、风度潇洒。
红颜:这里是指少年。
轩冕:轩是华丽的车子,冕是礼帽,轩冕并称代指官宦荣华。
中圣:中了圣人(酒)之意。称酒为圣人,源自《三国志·魏志·徐邈传》,载:“……魏国初建,(徐邈)为尚书郎,时科禁酒,而邈私饮至于沉醉。校事赵达问以曹事,邈曰:‘中圣人。’达白之太祖,太祖甚怒。度辽将军鲜于辅进曰:‘平日醉客谓酒清者为圣人,浊者为贤人,邈性修慎,偶醉言耳。’竟坐得免刑。”
迷花:迷恋花草,指陶醉于自然美景。
清芬:指清美芬芳的品德。
【李白·赠孟浩然译文1】
我最喜爱孟先生了啊,他的文采、仪态天下闻名。他少年时代便抛弃了功名利禄,年老以后便高卧在松树、云霭之间。他观赏明月,屡屡饮酒至醉,他热爱自然,不肯侍奉君王。他如同高山一般难以仰望啊,我只能在此向他高尚的品德虔诚致敬。
【李白·赠孟浩然译文2】
我喜爱超然物外的孟夫子,你举止潇洒风流天下闻名。
年轻时你就鄙弃功名富贵,老来隐居陪伴着青松白云。
对月畅饮常常是喝得大醉,迷恋山花不愿意侍奉国君。
你的品格像高山难以效仿,只有在此敬佩你品德清芬。
【李白·赠孟浩然译文3】
我喜爱超然物外的孟浩然,你举止风流潇洒天下闻名。
年轻时你就鄙弃功名富贵,老来隐卧深山陪伴着松云。
对月畅饮常常是尽醉为欢,迷恋山花不愿意侍奉国君。
你的品格像高山难以仰攀,只有在此作揖向你表敬心。
【李白·赠孟浩然赏析1】
李白在此诗中对孟浩然推崇备至,开篇即称其为“夫子”,“夫子”原意为老师,后人则常尊称学问通达之人为“夫子”。紧接着,李白又以“风流”二字盛赞孟浩然,并称其诗名、贤名誉满天下。那么,李白最欣赏孟浩然哪一方面呢?中两联即言及此,他说孟浩然并不乐于功名,而只沉醉于自然和诗酒之中。
其实这种盛赞多少有点不尽不实。首先说“红颜弃轩冕”,孟浩然青少年时代隐居鹿门山,直到四十岁才出山前往长安干谒,所以这一句是很准确的。然后是“白首卧松云”,孟浩然除曾受张九龄召为从事外,可以说是终身未仕,在他身上有很浓重的隐士风味,说他高卧于青松云霭之间,正是对隐士生活的艺术写照。但是“醉月频中圣”和“迷花不事君”却又未必。《新唐书·文艺传》中记载:“采访使韩朝宗约浩然偕至京师,欲荐诸朝,会与故人剧饮欢甚,不赴,朝宗怒,辞行,浩然亦不悔也。”可见孟浩然未必一心隐居,不乐出仕,否则也不会年过四十以后还前往长安干谒,并且考取进士了,他只是闲散已惯,既不能摧眉折腰以事权贵,也不乐放弃自己的自由生活罢了。
同书还载一事,说孟浩然至长安,“与张九龄、王维为忘形交,维私邀入内署,适明皇至,浩然匿床下”,于是“玄宗诏浩然出,诵所为诗,至‘不才明主弃’,帝曰:‘卿不求仕,朕未尝弃卿,奈何诬我?’因放还。”可见孟浩然未必是主观地“不事君”,而是客观地不为君所乐事而已。
从来隐士而能留名千古的,都未必是纯粹彻底的隐士,大抵士大夫品性高洁,不为世俗所容,虽有抱负而不能用,失望之下才被迫归隐,孟浩然即此类也,而李白的理念、理想也近乎于此,所以他才如此地赞誉孟浩然,说孟浩然如高山仰止,使他除作揖致敬外别无可言。全诗如行云流水,平实而不质拙,首联开门见山,中两联对仗工整,比如以“中圣”对“事君”,真非凡俗所能想见,尾联收束得也极自然,格调高古,萧散简远,确是佳构佳篇。
【李白·赠孟浩然赏析2】
本诗是李白寓居湖北安陆时期(727—736),游襄阳访孟浩然后所作。开头二句,直接点题,抒发对孟浩然的钦敬爱慕,以“风流”一词概括孟浩然不凡的人品和才华。中间二联具体描写孟浩然高卧林泉、寄情山水的儒雅形象,突出描写了隐逸生活的美好。尾联又进一步直接抒情,再次表达作者对孟浩然无限景仰的心情。全诗情调豪放开朗,舒卷自如,古朴自然,意境深婉。
《李诗纬》:“太白于律,犹为古诗之遗,情深而词显,又出乎自然,要其旨趣所归,开郁宣滞,特于风骚为近焉。”
【李白·赠孟浩然赏析3】
本诗是李白游襄阳访孟浩然后所作。李白与孟浩然的友谊是诗坛上的一段佳话。风流潇洒的诗人性格,邈然超世的隐者之心,是两位诗人成为知交的根本原因,而这首诗就是他们二人友谊的见证。全诗推崇孟浩然风雅潇洒的品格。首联点题,抒发了对孟浩然的钦慕之情;二、三两联描绘了孟浩然摒弃官职,白首归隐,醉月中酒,迷花不仕的高雅形象;尾联直接抒情,把孟氏的高雅比为高山巍峨峻拔,令人抑止。李白通过描写孟浩然不慕名利自甘淡泊的清高品格,表达了真挚的崇敬之情,也流露出自身对隐逸生活的向往。
首联点题,开门见山地表达了李白对孟浩然的钦敬仰慕之情。一个“爱”字为全诗奠定了基调,提纲挈领,总摄全诗。孟浩然比李白长十二岁,襟怀磊落,生性潇洒,诗才出众,李白仰慕不已,故以“夫子”相称。
中间两联集中笔墨刻画了这位儒雅悠闲的“孟夫子”形象。颔联的“红颜”对“白首”,概括了孟浩然漫长的人生旅程;“轩冕”对“松云”,分别象征着仕途与隐遁、富贵与淡泊。孟浩然宁弃仕途而取隐逸,弃达官之车马华服而取隐士之松风白云,可见其高风亮节。
颔联纵写孟浩然的生平,而颈联则横写他的隐居生活:皓月当空,他把酒临风,醉卧花丛之中,流连忘返。颔联用由反而正的写法,即由弃而取;颈联则自正及反,由隐居写到不事君。正反纵横,笔法灵活。
尾联直接抒情,充分展示了孟浩然自甘淡泊、不慕名利的品格。孟浩然是李白仰望的高山,但这座山太巍峨了,因而李白有了“安可仰”的感叹,只能在此向孟浩然纯洁芳馨的品格拜揖。以“高山”喻对方,使对方的形象更加生动。
全诗语言自然古朴,诗情如行云流水般舒卷自如,表现出李白的率真个性。同时,诗歌采用抒情——描写——抒情的方式,以一种舒展唱叹的语调,表达了李白深切的敬慕之情。
【唐诗常识】
格律诗中有平仄出律的,就叫做拗,拗而可以救,就是拗救。拗救主要分两种情况,一是对句救,比如“吾爱孟夫子”第三字本该平而用了仄,则对句“风流天下闻”第三字本该用仄就改用平。二是本句救,比如“红颜弃轩冕”,应该是“平平平仄仄”句式,因为第四字该仄而用了平声字“轩”,所以第三字该平而用仄声字“弃”来挽救。总之平仄的规定,拗而用救,都是为了声调起伏波折,富于乐感,也便于朗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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